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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治河专门机构和官员——河道总督

时间:2016-07-19 10:16来源:网络 作者:秩名 点击:
我国历朝历代皆设置治理山泽,兴修水利的机构和官员。元代,设都水监,置都太监(亦称都水监,秩从三品)。明代,废都水监,并于都水清吏司(置郎中,秩正五品),简称都水司,隶于工部(工部尚书,秩正二品),为工部四司之一。清代,仍设都水司(郎中,秩
    我国历朝历代皆设置治理山泽,兴修水利的机构和官员。元代,设都水监,置都太监(亦称都水监,秩从三品)。明代,废都水监,并于都水清吏司(置郎中,秩正五品),简称都水司,隶于工部(工部尚书,秩正二品),为工部四司之一。清代,仍设都水司(郎中,秩正五品),系工部(尚书秩从一品)四司之一;同时,清代又始设掌管黄河、淮河、运河和永定河等的堤防疏浚等事宜的专门机构和官员——“河道总督”。
    清代,顺治元年(1644年),始设河道总督,又称“总河”,置总督一人,官阶为正二品,加尚书或都御史衔者为从一品。河道总督衙门内不设属官,只设书吏二十余人,办理衙门内一应文牍事宜。河道总督兼管节制,相关省属的管河道、府、州、县的管河官员——道员(正四品)、同知(正五品)、通判(正六品)、州同(从六品)、州判(从七品)、县丞(正八品)、主簿(正九品)、巡检(从九品)等等。道员,亦称道台,其官署称“道台衙门”;同知、通判的官署称“厅”;州同以下则称“汛”。山东设二道,所属有八厅,二十二汛;河南设二道,所属有八厅,二十汛;江苏设二道,所属有四厅,未分汛;直隶设五道,所属有十五厅,六十六汛。管河同知以下各官,各掌所分属河道之岁修、抢修及挑浚淤浅等工程;同知、通判督率州同、州判以下各官,分汛防守。
    顺治元年七月,杨方兴首任总河河道总督,驻济宁州——明代“总督河道部院署”旧址(今济宁城区院门口街路北)。康熙十六年(1677年)靳辅出任“总河总督”,移驻清江浦(今江苏省淮安市);二十七年(1688年)王新命接靳辅任总河总督,还驻济宁州;三十一年(1692年)靳辅再任总河总督,又返驻清江浦。雍正二年(1724年),设副总河一人(稽曾筠任),管理河南河务,驻河南武陟;两年后,黄河险段由河南逐渐下移至山东,朝廷又将山东与河南接壤的曹县、定陶、单县、城武等处河务交由副总河管理。至雍正七年(1729年)河道分段管理,改“总河”为江南河道总督,改“副总河”为河南山东河道总督(稽曾筠为首任,初驻开封);八年(1730年),增设河道水利总督(亦称直隶河道总督)。至此,河道为三督,官阶仍为正二品,兼兵部侍郎(正二品)或右副都御史(正三品)衔。
    “总河”自顺治元年至雍正七年,历时85年,期间驻济宁州37年,驻清江浦48年。据《清史稿·疆臣年表》载:有总河总督21任,17人。其中,驻济宁州11任,9人;驻清江浦10任,8人。《山东运河备览》则载:有总河总督20任,16人。
    驻济宁州的“总河”河道总督先后有:
    杨方兴,顺治元年7月——顺治14年5月任,任前职务为兵部侍郎;
    朱之锡,顺治14年7月——顺治16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兵部尚书衔;
    杨茂勳,顺治16年12月——顺治17年6月任,任前职务为吏部右侍郎;
    白色纯,顺治17年6月——顺治17年7月署;
    苗  澄,顺治17年7月——顺治17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右佥都御史;
    朱之锡,顺治17年12月——康熙5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加太子少保;
    卢崇峻,康熙5年3月——康熙5年11月任,任前职务为广东总督;
    杨茂勳,康熙5年11月——康熙8年9月任,任前职务为贵州总督;
    罗  多,康熙8年10月——康熙10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工部右侍郎;
    王光裕,康熙10年2月——康熙16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左副都御史;
    王新命,康熙27年3月——康熙31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闽浙总督。
    驻清江浦的“总河”河道总督先后有:
    靳  辅,康熙16年2月——康熙27年3月任,任前职务为兵部尚书衔;
    靳  辅,康熙31年2月——康熙31年11月任;
    董  纳,康熙31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江南总督;
    于成龙,康熙31年12月——康熙34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左都御史;
    董安国,康熙34年8月——康熙37年11月任,任前职务为漕运总督;
    于成龙,康熙37年11月——康熙39年3月任,任前职务为左都御史;
    张鹏翮,康熙29年3月——康熙47年10月任,任前职务为两江总督;
    赵世显,康熙47年11月——康熙60年11月任,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;
    陈鹏年,康熙60年11月——雍正1年1月任,任前职务为坝昌道;
    齐苏勒,雍正1年1月——雍正7年3月任,任前职务为山东按察使。
    河南山东河道总督,亦称河东河道总督,简称“东河”,管辖河南、山东等地黄河、运河的防治,驻济宁州——总河河道总督署旧址。至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裁撤,历时173年。《清史稿·疆臣年表》载:期间有东河总督91任,76人;《山东运河备览》则载为82任,75人。
    “东河”河道总督任职者先后有:
    嵇曾筠,雍正7年3月——雍正8年4月任,任前职务为兵部左侍郎;
    田文境,雍正8年4月——雍正8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;
    沈廷正,雍正8年8月——雍正9年9月任,任前职务为云南巡抚;
    朱  藻,雍正9年9月——雍正12年12月任;
    白钟山,雍正12年12月——乾隆7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南河副总督;
    完颜伟,乾隆7年12月——乾隆13年3月任,任前职务为浙江巡抚;
    顾  琮,乾隆13年3月——乾隆19年3月任,任前职务为南河总督;
    白钟山,乾隆19年3月——乾隆22年1月任,任前职务为永定河道;
    张师载,乾隆22年1月——乾隆28年11月任,任前职务为漕运总督;
    叶存仁,乾隆28年11月——乾隆29年6月任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;
    李  宏,乾隆29年6月——乾隆30年3月任,任前职务为淮徐道;
    李清时,乾隆30年3月——乾隆32年7月任,任前职务为淮徐道;
    嵇  璜,乾隆32年7月——乾隆34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礼部尚书;
    吴嗣爵,乾隆34年2月——乾隆36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淮徐道;
    姚立德,乾隆36年8月——乾隆44年4月署,任前职务为山东按察使;
    袁守侗,乾隆44年4月——乾隆44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刑部尚书;
    陈辉祖,乾隆44年12月——乾隆45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湖北巡抚;
    李奉翰,乾隆45年2月——乾隆46年1月任,任前职务为南河总督;
    国  泰,乾隆45年8月——兼署,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;
    韩  鑅,乾隆46年1月——乾隆47年7月任,任前职务为淮徐道;
    何裕城,乾隆47年7月——乾隆48年4月署,任前职务为淮徐道;
    蘭第锡,乾隆48年4月——乾隆54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永定河道;
    李奉翰,乾隆45年2月——嘉庆2年9月署,任前职务为南河总督 ;
    康基田,嘉庆2年9月——嘉庆2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江苏巡抚;
    司马騊,嘉庆2年12月——嘉庆3年任,任前职务为山东布政使;
    吴  璥,嘉庆3年署4年11月实授——5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;
    王秉韬,嘉庆5年2月——嘉庆7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河南布政使;
    嵇承志,嘉庆7年8月——嘉庆9年4月署,任前职务为长芦盐运使;
    徐  端,嘉庆9年4月——嘉庆9年12月署,任前职务为淮徐道;
    李亨特,嘉庆9年12月——嘉庆11年4月任,任前职务为江苏按察使;
    吴  璥,嘉庆11年4月——嘉庆13年6月任,任前职务为仓场侍郎;
    马慧裕,嘉庆13年6月——嘉庆14年7月任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;
    陈凤翔,嘉庆14年7月——嘉庆15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永定河道;
    吉  伦,嘉庆15年12月署,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;
    李亨特,嘉庆15年12月——嘉庆18年9月任,任前职务为永定河道;
    戴均元,嘉庆18年9月——嘉庆19年1月任,任前职务为仓场侍郎;
    吴  璥,嘉庆19年1月——嘉庆20年1月任,任前职务为吏部侍郎;
    李鸿宾,嘉庆20年1月——嘉庆20年5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副总督;
    李逢亨,嘉庆20年5月——嘉庆21年11月兼,任前职务为永定河道;
    叶观潮,嘉庆21年11月——嘉庆24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永定河道;
    李鸿宾,嘉庆24年8月——嘉庆24年10月任,任前职务为漕运总督;
    叶观潮,嘉庆24河10月——嘉庆25年3月任,
    张文浩,嘉庆25年4月——道光1年7月署,任前任前职务为职务为淮海道;
    姚祖同,道光1年7月署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;
    严  烺,道光1年7月——道光4年11月任,任前职务为河南河北道;
    张  井,道光4年11月——道光6年3月署,任前职务为开归陈许道;
    严  烺,道光6年3月——道光11年9月任,任前职务为南河总督;
    林则徐,道光11年10月——道光12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江苏按察使 ;
    吴邦庆,道光12年2月——道光15年5月任,任前职务为江西巡抚;
    栗毓美,道光15年5月——道光20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河南布政使;
    钟  祥,道光15年10月署,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;
    文  冲,道光20年2月——道光21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湖北按察使;
    朱  襄,道光21年8月——道光21年9月任,任前职务为江苏淮杨道;
    王  鼎,道光21年9月——道光22年4月署,任前职务为东阁大学士;
    慧  成,道光22年9月——道光23年7月任,任前职务为兵部右侍郎;
    钟  祥,道光23年7月——道光29年闰4月任,任前职务为闽浙总督;
    徐泽醇,道光29年闰4月署,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;
    颜以燠,道光29年闰4月——咸丰2年6月任,任前职务为淮徐道;
    陆应榖,咸丰2年6月署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;
    慧  成,咸丰2年6月——咸丰2年12月任,
    福  济,咸丰2年12月——咸丰3年3月任,任前职务为奉天府尹;
    长  臻,咸丰3年3月——)咸丰5年5月任,任前职务为奉天府尹;
    蒋啓敭,咸丰5年5月署,任前职务为河南河北道;
    李  钧,咸丰5年5月——咸丰9年3月,任前职务为刑部右侍郎;
    瑛  棨,咸丰9年3月署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;
    黄赞汤,咸丰9年3月——同治1年7月任,任前职务为刑部右侍郎;
   谭廷襄,同治1年7月——同治3年7月任,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;
    郑敦谨,同治3年7月——同治4年4月任,任前职务为山西布政使;
    张之万,同治4年4月——同治5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礼部侍郎;
    苏廷魁,同治5年8月——同治10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河南布政使;
    乔松年,同治10年8月——光绪1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仓场侍郎;
    曾国荃,光绪1年2月——光绪2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陕西巡抚;
    李鹤年,光绪2年8月——光绪7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闽浙总督;
    勒方錡,光绪7年8月——光绪7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江苏按察使;
    梅啓照,光绪7年8月——光绪9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兵部侍郎;
    庆  裕,光绪9年2月——光绪9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漕运总督;
    成  孚,光绪9年12月代——光绪13年9月任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;
    李鹤年,光绪13年9月署——光绪14年7月任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革;
    李鸿藻,光绪14年7月暂署,任前职务为礼部尚书;
    吴大澂,光绪14年7月署——光绪16年1月任,任前职务为广东巡抚;
    倪文蔚,光绪16年1月署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;
    许振袆,光绪16年2月——光绪21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江苏布政使;
    裕  宽,光绪19年11月兼署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;
    刘树堂,光绪21年12月兼署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;
    任道镕,光绪22年1月——光绪24年7月任,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;
    任道镕,光绪24年9月——光绪25年4月任;
    裕  长,光绪25年4月兼署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;
    任道镕,光绪25年——光绪26年2月任;
    裕  长,光绪26年2月兼署;
    任道镕,光绪26年4月——光绪27年4月任;
    锡  良,光绪27年4月——光绪28年1月任,任前职务为山西巡抚。
    江南河道总督,简称南河,管辖江苏、安徽等地黄河、淮河、运河的防治,驻清江浦。至咸丰十年(1860年;一说咸丰八年)南河总督裁撤,河务改由漕运总督兼管,历时131年,期间有总督43任,35人。
    “南河”河道总督任职者先后有:
    尹继善,雍正7年2月署,任前职务为江苏巡抚;
    孔毓珣,雍正7年3月——雍正8年4月代,任前职务为广东总督;
    嵇曾筠,雍正8年4月——雍正11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高  斌,雍正11年12月——乾隆6年8月署,任前职务为河南布政使;
    完颜伟,乾隆6年8月——乾隆7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浙江按察使;
    白钟山,乾隆7年12月——乾隆11年闰3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顾  琮,乾隆11年闰3月——乾隆11年9月署,任前职务为漕运总督;
    周学健,乾隆11年9月------乾隆13年闰7月任,任前职务为福建巡抚;
    高  斌,乾隆13年闰7月——乾隆18年8月暂管,任前职务为文渊阁大学士;
    策  楞,乾隆18年8月——乾隆18年9月任,任前职务为四川总督;
    尹继善,乾隆18年9月——乾隆19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陕甘总督 ;
    富勒赫,乾隆19年12月——乾隆21年10月署;
    莊有恭,乾隆21年10月——乾隆22年1月任,任前职务为江苏巡抚;
    白钟山,乾隆22年1月——乾隆26年3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高  晋,乾隆26年3月——乾隆30年3月任,任前职务为安徽巡抚;
    李  宏,乾隆30年3月——乾隆36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吴嗣爵,乾隆36年8月——乾隆41年3月任,任前职务为河南巡抚;
    萨  载,乾隆41年3月——乾隆44年1月任,任前职务为江苏巡抚;
    李奉翰,乾隆44年1月——乾隆45年2月署,任前职务为河库道;
    陈辉祖,乾隆45年2月——乾隆46年1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李奉翰,乾隆46年1月——乾隆54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蘭第锡,乾隆54年2月——嘉庆2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康基田,嘉庆2年12月——嘉庆5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吴  璥,嘉庆5年2月——嘉庆9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徐  端,嘉庆9年12月——嘉庆11年6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戴均元,嘉庆11年6月——嘉庆13年3月任,任前职务为吏部右侍郎;
    徐  端,嘉庆13年3月——嘉庆13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南河副总督;
    吴  璥,嘉庆13年12月——嘉庆15年7月任,任前职务为刑部尚书;
    徐  端,嘉庆15年7月——嘉庆15年12月代,任前职务为革职留用;
    陈凤翔,嘉庆15年12月——嘉庆17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黎世序,嘉庆17年8月——道光4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淮杨道;
    张文浩,道光4年2月——道光4年11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严  烺,道光4年11月——道光6年3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张  井,道光6年3月——道光13年3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麟  庆,道光13年3月——道光13年4月任, 任前职务为吏部左侍郎;
    张  井,道光13年4月暂署;
    麟  庆,道光13年8月——道光22年8月署,任前职务为湖北巡抚;
    潘锡恩,道光22年8月——道光28河9月任,任前职务为兵部侍郎黜;
    李星沅,道光28年9月署,任前职务为两江总督;
    杨以增,道光28年9月——咸丰6年1月任,任前职务为陕西巡抚;
    邵  燦,咸丰6年1月兼署;任前职务为漕运总督;
    庚  长,咸丰6年1月——咸丰10年5月任;
    王夢龄,咸丰10年5月——咸丰10年6月兼署,任前职务为漕运总督;
    直隶河道(水利)总督,简称北河,管辖海河水系各河及运河的防治,驻天津。至乾隆十二年(1747年;一说乾隆十四年)河道事务归直隶总督兼管,历时17年,期间有总督10任,7人。
    “北河”河道总督任职者,先后有:
    刘於义,雍正8年12月——雍正9年9月任,任前职务为吏部侍郎;
    沈廷正,雍正9年9月——雍正10年2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王朝恩,雍正10年2月——雍正11年8月任,任前职务为刑部左侍郎;
    顾  琮,雍正11年8月——雍正12年12月任,任前职务为署直隶总督;
    朱  藻,雍正12年12月——雍正13年10月任,任前职务为东河总督;
    刘  勷,雍正13年10月——乾隆2年7月任;
    顾  琮,乾隆2年8月署——乾隆3年1月改协理,任前职务为江苏巡抚;
    朱  藻,乾隆3年1月——乾隆3年9月任;
    顾  琮,乾隆3年9月——乾隆6年8月补,任前职务为协办吏部尚书事;
    高  斌,乾隆6年8月——乾隆12年4月兼理,任前职务为南河总督。
    总之,总河、东河、南河、北河共有河道总督165任,135人;其中驻济宁102任,85人。
    河道总督同行省总督、巡抚、漕运总督等一样,都有直属的军队——“河标”、“督标”、“抚标”、“漕标”。河道总督直属的“河标”,掌管河工的调遣,督护及守汛,防险之事务。“标”辖营、汛 。“河标”所置武职官员有副将、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、千总、把总。副将(从二品),是河道总督的副职武官,其驻所称“河标中军副将署”(驻今济宁城区总府口街路北);参将(正三品)、游击(从三品)、都司(正四品)、守备(正五品)为营级军官;千总(从六品)、把总(正七品)为汛的军官。
    “总河”时,“河标” 统辖河标右营、河标中营、河标左营;兼辖济宁城守营、黄河营、淮河营、豫河营。河标右营,顺治元年(1644年)设,有马、步、守兵370余人,分防北起张秋,南至王仲口(今梁山县东北部有王仲口村)约80里山东运河段,辖12汛;河标中营,顺治元年设,有、马、步、守兵360余人,分防北起王仲口,南至大长沟约90余里山东运河段,辖16汛;河标左营,顺治元年设,有马、步、守兵370余人,分防北起济宁南关,南至徐家口(位于今微山县夏镇西北约50里处)约140里山东运河段,辖14汛。
    “东河’时,设运河营(乾隆五年设,分驻济宁和临清),统兵400余人(其中驻临清80人),分防北起张秋,南至黄林庄560余里山东古运河河道。同治七年(1868年),在济宁设利捷水师营,分驻安山(今东平县大安山镇)、济宁、夏镇,统兵500余人,管理水域,北起东平十里铺,南至峄县境黄林庄约540里。光绪二十三年(1897年)以后,设运河工巡营,驻济宁州,全营官佐兵夫300余人,沿运河驻防26处;(咸丰五年,即公元1855年,黄河在河南铜瓦厢决口改道,黄水北徙,夺大清河,于山东利津入海;即今黄河河道)设河防营,初为11营,后扩编为18营,共有兵丁4650余人,分驻黄河两岸,防守汛段600余公里。
(责任编辑:shank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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